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酗酒“吹牛”互不服输 丧智杀友获罪领刑

2008年05月09日 13:06:41 来源: 中国法院网


   

  5月8日,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,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朱吉臣有期徒刑十年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,2007年10月24日下午,被告人朱吉臣约好友即被害人张某及郝某到家中喝酒。三人从当天下午16时左右一直喝到第二天上午,均达到醉酒状态。因酒后“吹牛”互不服输,导致朱、张二人发生争吵,酒后失去理智的朱吉臣用弹簧刀刺向被害人张某,导致张某心脏破裂失血过多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事发后,朱吉臣投案自首,并积极赔偿给受害人家属120000元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朱吉臣因琐事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死亡,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。案发后被告人积极救助受害人并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犯罪,且其对受害人亲属积极进行赔偿,应从轻处罚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(郑建波)

编辑: 胡洋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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